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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感器感应耐压标准及规程
日期:2024-03-11 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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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采用新电力电子技术及*新电子元器件,内部核心部分使用新型矢量高性能变频调节器。具有参数预置、保护可靠、频率选择、电压自动调节控制等特点。采用*新人机界面,触屏式操作方式,数据可以自动保存、打印。内置高速计算机,8寸彩色触摸屏显示,数据存储可达到1000组。
根据GB50150-2006国家标准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》以及GB 1027-1997电压互感器-国家标准规范要求,测试要求如下:
1、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(包括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磁单元)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感应耐压试验:
1)试验电压应施加在一次端子之间;试验可以采用二次绕组励磁,施加的电压足够使一次绕组感应出规定的试验电压;现场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%。
2)试验电源频率和试验电压时间参照7.0.13条第4款规定执行。
3)感应耐压试验前后,应各进行—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测量,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;
4)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感应耐压试验时,应将分压电容拆开。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,可不进行感应耐压试验。
2、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及励磁曲线测量,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 一般情况下,励磁曲线测量点为额定电压的20%、50%、80% 、100% 和120% 。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压互感器(N 端接地),电压等级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*高测量点为190% ;电压等级 66kV 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*高测量点为150%;
2) 对于额定电压测量点(100%),励磁电流不宜大于其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的测量值的30%,同批同型号、同规格电压互感器此点的励磁电流不宜相差30%;